法律问答

离婚起诉状女方需要提供哪些东西

起诉离婚
2022-12-04 15:3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离婚时当事人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民事起诉状;身份证明材料。即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等;财产清单、债务凭证等;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法院起诉离婚当事人需要带如下材料:
    1、离婚起诉状;
    2、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孩子的,还应当提供孩子出生证明和户口簿;
    4、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5、其他证明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男方起诉离婚应当准备括离婚起诉状及副本、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孩子出生证明、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材料和证件。且当事人准备好这些材料之后,就可以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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