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予逮捕又监视居住了还会判刑吗?

刑事辩护
2022-12-04 17:1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下列情况下会被逮捕:
    1、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取保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身份不明的;
    3、被取保或监视居住,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监视居住与判刑没有关联,案件具体怎么判刑应当根据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来决定。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 犯罪嫌疑人被监视居住,不一定代表着一定会被人民法院判刑,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无罪判决。《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