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地产开发商违规使用首付贷,交了两年的贷款后知道是首付贷,是否可以解除购房合同

房屋买卖
2022-12-04 17:20: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支付首付款解除合同是要担责的。但是若是房贷政策变化导致不符合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条件为由主张解除合同,是有可能被认定为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是不需要担责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解除购房合同后房贷可以主张解除。购房合同解除时按揭贷款合同可以随之解除,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因解除贷款合同产生的银行损失可由双方进行合理承担。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 购房合同解除后贷款合同的处理:需要购房人去贷款银行解除贷款合同。购房合同是开发商与购房人签订的买卖合同,而贷款合同是购房人与银行签订的借贷合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五条
    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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