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到期前,询问了房东租房到期时间,但由于房东说错时间,推迟了一个月,导致合同超期,说自动续签。这个情况退租,是否可以要求拿回押金?

房屋租赁
2022-12-04 17:2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租房子是需要给房东缴纳押金的,如果合同到期之后房客决定搬走,房东却拒绝退还押金,或者是找各种理由不退押金,房客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解决。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如果合同中规定了租赁期限,承租人提前退租的话,就是一种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然而租凭合同中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的,不退押金就是合法的。如果租凭合同中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不退押金就是不合法的。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 租房合同到期,应当要求出租人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退还押金。对方不愿意退还的,可以采用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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