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案件第三人子女亲子鉴定怎么做

子女抚养
2022-12-04 18:32: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离婚案件中,需要经另一方同意才能对第三人的子女进行亲子鉴定,如果一方同意的,那么按照正常的程序进行鉴定。如果一方拒绝的,法庭可以根据查证属实并排除第三人为非婚生子女生父的证据,推定原告的诉讼请求成立。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九条
    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并且表示对子女是否是亲生的表示怀疑,可以向法院提出亲子鉴定。对于双方当事人同意作亲子鉴定的,法院一般应予准许;一方当事人要求作亲子鉴定的,或者子女已超过三周岁的,应视具体情况,从严掌握,对其中必须作亲子鉴定的,也要做好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
    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 离婚案件第三人子女亲子鉴定需要另一方同意,如果一方同意的,那么按照正常的程序进行鉴定。如果一方拒绝的,法庭可以根据查证属实并排除第三人为非婚生子女生父的证据,推定原告的诉讼请求成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非婚生子女生父中男方拒作亲子鉴定如何处理的答复》
    在确认非婚生子女案件中,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被告(男方)如果否认原告证明的结论,应提供相应的证据,若其不能证明自己不是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法庭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其进行亲子鉴定。

    如果被告拒绝作亲子鉴定的,法庭可以根据查证实并排除第三人为非婚生子女生父的证据,推定原告的诉讼请求成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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