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怀孕了男友让我打掉孩子也不娶我可以让他赔偿吗

2022-12-04 18:5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女方如果是因男方的原因未婚先孕打胎的,能够依法要求男方赔偿相关的医疗费。赔偿数额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男方可以给予其相应的医疗补偿和身体恢复的营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男女未婚同居女方怀孕的,女方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自愿发生打胎行为的,男方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给予道义上的补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女方未婚先孕打胎要求男方赔偿可以,可以要求男方赔偿相关的医疗费;赔偿多少可以双方当事人协商,男方没有法定赔偿义务,可以给予相应的医疗补偿和身体恢复的营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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