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去了别人家,被打了谁的过错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2-04 19:1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别人打了处理如下:可以报警处理,达到轻伤程度则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达不到轻伤的程度但是涉嫌违法治安管理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法的要求进行行政处罚。
    被别人打了受到伤害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 被别人打伤后可以直接向警方报案,做好伤情鉴定。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及以上,打人者涉嫌故意伤害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立案后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或直接向法院请求人身损害赔偿。
    如果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打伤别人的,当事人可以向打人者索赔鉴定费、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造成他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及致残前所扶养的不具有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基本生活费;同时只要构成轻伤程度,打人者就可能涉嫌故意伤害,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