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户口本是1998年4月24的生日,在18年2月25日生的宝宝,想今年4月底领结婚证后给宝宝上户口,请问还要交罚款吗?

2019-04-25 09:40: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 给孩子申报户籍,需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父母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孩子父母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区派出所申请办理。
      如果是非婚生育的子女,可以由父母一方持有身份证,户口本,非婚生育的书面情况说明,到这一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上户口手续。
    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 根据今年国家新的户籍政策规定,不需要缴纳超生罚款后再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只要能够提供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就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的辖区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至于违反计划生育条例需要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由当地计生部门按照相关标准另行征收。缴纳社会抚养费不是公安机关上户口的前置程序。
  • 根据刑法第53条的规定,罚金的缴纳分为五种情况:
      
    1.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罪犯在指定的期限内将罚金一次缴纳完毕。
      关于这里的指定的期限,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5条的规定,是指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2.限期分期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多,罪犯无力一次缴纳的情况。限期分期缴纳使罚金缴纳时间有一定伸缩余地,在金额支付上可化整为零,有利于罚金刑的执行。
      
    3.强制缴纳。判决缴纳罚金,指定的期限届满,罪犯有缴纳能力而拒不缴纳,人民法院强制期缴纳,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
      
    4.随时追缴。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5.减少或者免除缴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罚金。这里的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6条的规定进行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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