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师在背地里辱骂学生,但是没有证据,犯法吗?

名誉毁谤
2022-12-04 19:2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骂教师属于侮辱行为。行为人用恶毒刻薄的语言对教师进行辱骂,使其难以忍受的,构成侮辱罪。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公共场所当众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 老师应当尊重学生,老师辱骂学生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打手心属于体罚行为,因此老师辱骂学生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学校应当保障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开除、变相开除未成年学生。
    学校应当对尚未完成义务教育的辍学未成年学生进行登记并劝返复学;劝返无效的,应当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 老师辱骂学生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打手心属于体罚行为,因此老师辱骂学生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法律依据: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学校应当保障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开除、变相开除未成年学生。
    学校应当对尚未完成义务教育的辍学未成年学生进行登记并劝返复学;劝返无效的,应当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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