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有期限吗

抵押担保
2022-12-04 19:5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连带责任保证有期限。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限是由保证人和债权人协商确定,应当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如果在双方当事人没有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连带责任保证期限是在主债务履行期满的6个月内。
    如果在法律规定的时效里没有向保证人主张连带责任,保证人免除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有期限,如果保证合同中约定了保证责任的期限,那么按照约定。如果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所以是有期限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有期限限制。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期限应当先由担保人和债权人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在合同上协商确定,如果在双方当事人没有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期限是在主债务履行期满的6个月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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