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列情形中,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一般会归女方:
1、未成年子女为2周岁以下的,女方具有抚养能力;
2、女方已经丧失生育能力;
3、男方有其他子女,女方没有;
4、孩子随女方生活较长时间,对女方依赖性强;
5、孩子为8周岁以上的,想要与女方共同生活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