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日,早上6点过,市政除草噪音很大,算不算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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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扰民相关的时间规定是: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禁止噪声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等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
法律依据:噪音扰民相关的时间规定是: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禁止噪声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等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
法律依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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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超过二十二点算扰民,可以向环保部门举报。法律规定,“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法律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五)“机动车辆”是指汽车和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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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噪音扰民规定是: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禁止噪声作业,抢修、抢险作业等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法律依据:《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夜间,是指晚上十点至次日早晨六点之间的期间,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另行规定本行政区域夜间的起止时间,夜间时段长度为八小时;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四)交通干线,是指铁路、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内河高等级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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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