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知道被谁起诉了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2-04 21:1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起诉的流程是: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  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二、 《民事诉讼法》第119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去法院起诉流程:  
    一、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起诉的法律依据有:起诉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原告属于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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