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快递丢失,为对方提供了购买物品时的价值截图,总价值约为227元。但是对方态度恶劣,且一直拖延时间,互相包庇,甚至欺骗消费者撤诉后对问题又不管不顾,联系不上对方。我想提高赔偿金额,请问可以吗?

消费者维权
2022-12-04 21:50: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消费者维权可以与卖方进行协商、交涉。根据交易时对方提供的联系电话、方式或者交易平台提供的联系资料与卖方进行交涉。有时候,一定的压力会迫使卖方履行其义务。
  • 根据法律规定,快递遗失的补偿的方式是:用户可以要求该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所属企业赔偿,也可以要求实际提供快递服务的企业赔偿。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快递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三款
    用户的合法权益因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而受到损害的,用户可以要求该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所属企业赔偿,也可以要求实际提供快递服务的企业赔偿。

    第二十七条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 快递把东西弄丢了,一般可要求原价赔偿。快递丢了,买家属于产生了物质财产损失,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三条
    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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