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还不清贷款怎么来处理

金融借款贷款
2022-12-04 22:4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款不还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和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处理,如果当事人要提起诉讼,则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个人应按下列方式申请贷款:
    1、需要向合法成立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出申请;
    2、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材料;
    3、与银行订立借款合同
    4、由银行进行审核;
    5、审核通过后发放贷款。法律依据:个人应按下列方式申请贷款:
    1、需要向合法成立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出申请;
    2、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材料;
    3、与银行订立借款合同
    4、由银行进行审核;
    5、审核通过后发放贷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第六百七十二条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 房贷还不起了银行可以通过短信、电话、信函进行催收,房贷的逾期部分计入不良还款记录,同时面临逾期罚息;经催收仍未还款的,银行有权依据实际情况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拍卖房产。法律依据:《贷款通则》第七十一条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贷款人对其部分或全部贷款加收利息;情节特别严重的,由贷款人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一、不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二、用贷款进行股本权益性投资的。
    三、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的。
    四、未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用贷款经营房地产业务的;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用贷款从事房地产投机的。

    五、不按借款合同规定清偿贷款本息的。
    六、套取贷款相互借贷牟取非法收入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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