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男女双方举办了婚礼但是没领结婚证,同居五年生育一儿一女后因感情不和分居,分居两三个月时女方因为治病在男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借款18万多,现在起诉共同偿还债务,请问这属于共同债务吗?现在分居差不多两年了

婚姻债务
2022-12-04 22:54: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看情况而定。界定一笔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法定标准是该笔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果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就不属于共同债务,但是需要举证证明。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婚后一方借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界定一笔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法定标准是该笔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果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就不属于共同债务,但是需要举证证明。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对于当事人同居期间的债务,如果是双方共同产生的债务则属于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如果是个人债务则由债务人自行偿还,对于共同债务,当事人可以协商清偿,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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