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断绝亲子关系需要什么手续

子女抚养
2022-12-05 00:22: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亲生父子之间的关系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断绝的,但是如果经过合法的收养手续,孩子与养父母建立起父母子女关系,那生父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就消除了。仅仅是双方签订断绝父子关系的协议是没有用的,因为该协议无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 父子关系是无法断绝的,声明断绝父子关系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即使双方签订了协议断绝父子关系,双方之间依旧是父子关系,还是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以及享受相应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在我国断绝亲子关系声明是没有法律效力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些都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不能协议解除。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