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土地征收征收方是谁?

征地补偿
2022-12-05 01:56: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征收农村土地的法定主体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家征收土地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批准,经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组织实施、拟定征地方案。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 农村土地征收归国土局管。农村土地征收应当履行报批手续、获得省政府批准,征地时应由村民委员会与政府征地办公室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协议,进行合理补偿。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 下面我将针对土地征收的主题是谁,做简单分析如下:所谓土地征收,是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报经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家所有,并依法、合理予以补偿和安置的行为。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征收工作。
    在具体征收过程中,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上级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协助做好土地征收的有关工作。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征收的具体实施工作。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参与土地征收的,还有各地的发展改革、农业、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民政、审计、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土地征收的有关工作。也就是说,土地征收的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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