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辆电动车交通事故,我主责,对方次责,7.7号发生事故,7.22号出院,现在是医疗费用我该承担46000,对方说要护理费误工费和营养费18000,对方的工资我也打听到了就3000块左右,让我给他伤残补助金28000,对方的意思就是你直接给就省时省力,不给的话出院三个月就去评残然后我还要给更多,一共要求我给他86000元,我现在对这个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和伤残标准也不太清楚,我觉得对方要太多钱了!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2-05 02:11: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误工费的计算方式有多种,如果对方有固定工资的话,误工费就是误工天数乘以每天的固定工资,请问对方的具体情况是什么?除了误工费,对方是否还主张其他的赔偿,如果需要更多的法律帮助,可以来电详询。
  • 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
  • 受害人因为交通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的,责任人应当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