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起诉离婚可以在女方当地起诉吗?

起诉离婚
2022-12-05 02:48: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男方起诉离婚,并且女方经常居住地就是其住所地的,那就可以在女方的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女方的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那就应该在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起诉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起诉离婚可以在女方所在地起诉离婚。根据法律规定,一方起诉离婚的,通常需要到被告的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则要到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所以如果是男方要起诉离婚,就可以去女方所在地起诉;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下落不明的,女方作为原告也可以在自己的住所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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