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哪些不可以申请专利

专利
2022-12-05 04:06: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下项目不可以申请专利: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第二十三条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对前款第
    (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 不可以申请专利的范围有:动物和植物品种(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除外)、疾病的诊断方法、疾病的治疗方法、智力活动的规则、智力活动的方法、原子核变换方法、科学发现等。
    法律依据: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
    (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 以下情形,不能申请发明专利: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
    (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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