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期劳动合同能解除。不定期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或者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一款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