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前妻子有权给丈夫提出给生活费的要求吗?从媒人那

离婚财产分割
2022-12-05 05:20: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丈夫有义务给妻子生活费。法律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如果妻子需要扶养,而丈夫不履行扶养义务的,那么妻子就有权利要求男方给付扶养费。如果妻子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而男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妻子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在婚内分割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 可以要求丈夫给我生活费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登记结婚的男女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若一方需要被扶养,另一方应当扶养,若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另一方有请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 男方在婚后不给生活费的,一般属于犯法;法律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因各种原因无法生活时,另一方应当对其进行抚养,包括但不限于给生活费,也可以购买生活用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