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准备和老公离婚,离婚前我个人借钱买的车,离婚的时候所欠的钱是我个人承担还是夫妻共同承担?还有我买的车是属于我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
2019-04-25 10:01: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前个人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四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
    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 你好!离婚时首先应分清楚哪些财产时婚前财产,哪些属于婚后财产! 对于婚后购买的房产、车辆都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还贷属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应进行分割。
    婚前财产在婚后的经营所得,比如对方的挖机收入,属于共同财产,但在法院分割时一般不按照可能收入来计算应该有多少共同财产,还是要看对方银行存款到底有多少,你可以留意一下对方的银行卡号和开户行,到时可申请法院调取。
    房屋装修,如果是对方出资装修的,那么你需要给予相应的补偿! 借款证据,如果不能补打借条的话,那么可以考虑谈话录音的方式取证! 希望以上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朱红宇律师擅长办理离婚案件,如需帮助欢迎进一步联系。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十条第
    (二)款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根据高法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