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故意砍伐我家树木怎么办?

财产损害赔偿
2022-12-05 07:32: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树木影响到自家的,一般不可以私自砍伐。但如果邻居的树木确实给当事人的生产生活造成了影响的,可以协商要求其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侵权责任。对于私自砍伐的,可能会造成对树木所有人、管理人的权利的侵害。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
    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 发现有人私自砍树卖钱的,当事人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林业主管部门举报,由该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种数目,还可以处以毁坏林木价值五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木毁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五倍以下的罚款;造成林地毁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可以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六条
    盗伐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盗伐株数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树木,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滥伐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滥伐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滥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 砍一棵树的行为人是不会被拘留的,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因此不属于违法行为,不需要承担行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
    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但应当符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
    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护路林、护岸护堤林和城镇林木等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
    采挖移植林木按照采伐林木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
    禁止伪造、变造、买卖、租借采伐许可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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