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房时需要交哪些费用

业主维权
2022-12-05 07:5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房需要交的费用有:按房款2%至3%交纳公共维修基金;按业主的产权面积交纳物业费;部分城市冬季交房需要交纳供暖费;面积正负百分之三,金额多退少补的房屋面积差价等。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契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 交房的时候要交的费用:交房的时候需要缴纳房屋的维修基金,一般按照购房总价的2%左右收取,如果此时物业服务公司已经开始进驻,还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用等各种费用。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 交房时要交的费用有:  
    1、契税:非普通住宅契税按4%征收,普通住房标准为按
    1.5%征收。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约按1%征收。各城市具体收费标准略有不同。  
    2、住房维修基金: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第三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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