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为他人做担保,配偶可以不签字,担保
合同是有效的。如果配偶不知情的情况下,就会算一方个人担保,配偶不承担担保责任。在配偶不知情的情况下,因担保而产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