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没有户口本有复印件可以办理结婚证吗

结婚
2022-12-05 09:07: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户口复印件不能办理结婚证。结婚证办理需要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证的,若无法提供户口本可以开具相关的户籍证明进行办理,但是户口本复印件不属于有效的户籍证明不可以用于办理结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第八条
    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本条例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不得要求当事人出具本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证件和证明。

    第九条
    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 有户口本复印件不能领结婚证。结婚证办理需要的证件是户口本原件,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复印件不能有效证明当事人身份,不属于所需证件范围,所以不能仅靠户口本复印件领取结婚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户口本复印件是不可以领结婚证的。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有:本人的户口薄原件和居民身份证、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其他法定材料。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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