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婆之前在老家跟别人生过两孩子,但没办结婚证,现在又和我领证了,并生有一子,我现在能不能解除婚姻

离婚财产分割
2022-12-05 09:32: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无论何时,夫妻领证后解除婚姻关系的都可以被认定为是二婚。但若满足如下情形导致婚姻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的除外: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的,应当认定婚姻无效;因胁迫、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情形结婚的,可以在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根据法律规定,解除无效婚姻的条件有:一方重婚的;结婚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结婚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等情形。无效婚姻是自始无效,相当于夫妻关系没有存在过。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二款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事实婚姻解除了可以登记结婚。结婚的条件有,男方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方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男女双方都是未婚的;男女双方都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男女双方都没有不可以治愈的疾病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