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小吃店吃了东西以后呕吐发烧,医院检查结果为急性肠炎,我可以向商家索赔吗?需要什么证据

消费者维权
2022-12-05 09:32: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外卖吃了呕吐,消费者不仅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生产者和经营者不得就外卖质量问题相互推卸责任。确定是生产者一方存在侵权行为的,经营者可以先行向消费者进行赔付后再向生产者进行追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 根据我国《食品卫生法》和《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发生了食物中毒,首先及时到医院检查身体,并保留相关检验资料。之后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的途径来维权:
    (1)与该餐馆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申诉,包括卫生部门、工商部门等;
    (4)向餐馆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消费者可以要求索赔的范围包括:
    (1)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
    (2)由此造成残疾的,应当支付残疾人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3)由此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4)对此造成重大精神损害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 消费者就餐时食物中毒的,首先是保留证据,如当天所购买的食物,然后先找商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去找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该商家;商家仍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依法请求商家赔偿自己因中毒所花费的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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