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入户门渗水,提前终止租房,算违约吗

房屋租赁
2022-12-05 10:19: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需要按照合同约定赔偿,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身义务,提前终止合同属于违约行为,除损害赔偿外当事人有权要求继续履行租房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提前终止租房合同不存在违约行为的,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合同因违约而提前终止的,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赔偿是: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赔偿,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双方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自身的义务,单方毁约提前终止租房合同除损害赔偿外,守约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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