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新生儿上户口有没有时间限制

2022-12-05 10:28: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新生儿上户口时间限制:婴儿须在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申报出生登记。
    法律依据: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办理婚生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以下材料:
    ①书面申请报告;
    ②出生医学证明;
    ③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④父母结婚证。

    如果是非婚生子则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①书面申请报告;
    ②出生医学证明;
    ③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对无《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中没有明确母亲或父亲的,还须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亲子鉴定证书。
  • 新生儿上户口时间限制一般是在出生后一个月以内。且原则上应当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而弃婴,则应当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符合条件的,由户口登记机关发给户口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新生儿上户口一般是有相应时间限制的。即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亲生父母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书和亲生父母一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者是非婚生育说明,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如果是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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