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骑电瓶车超车,超过前车一半时,前车突然左拐,导致事故,责任怎样划分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2-05 10:39: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中变道责任的划分:未让正在该车道行驶内的车先行的而造成碰撞事故的,由变道车负全责;在窄桥上超车时造成的超车事故,由后车负全责;超越前方左转弯车辆时发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越前方正在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 1、根据《交通事故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在机动车之间事故责任无法确定的情形下,任何一方都可举证对方存在过错,并要求对方根据该过错承担责任,如经举证并证实发现双方都有过错的,按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2、非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在无法定责的情况下,可按照公平原则在各方当事人之间进行分配。  
    3、机动车与非机动、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对机动车一方实行过错责任推定原则。如果机动车方不能证明非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那么机动车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方有过错,那么可以减轻机动车方的责任。在非机动车方故意的情况下,机动车方不承担责任。既然事故责任无法认定,那么此种情况下,一般推定机动车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 对于用电动车载人时发生的事故,应这样划分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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