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钱不还,没有对方身份证号,与电话号码,如何获取

债务追讨
2022-12-05 10:54: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方借钱不还还没有欠条的,当事人可以先与其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可以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的其他证据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当事人提起诉讼需要注意起诉的法定条件。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对方欠钱不还起诉需要提供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等;
    3、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款合同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对于欠账不还电话不接人也找不到的情况,出借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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