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昨天被打了今天报警有用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2-05 10:56: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打了如果构成刑事犯罪的,受害人可以保留好证据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属于一般治安管理案件,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属于一般民事案件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被打了第二天报警当然行。被害人如果能提供被打证据的,可以依法收集提供;如果不能提供的,可由公安机关自行收集相关证据,并出具受案通知书或回执给报案人。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签名、捺指印。
    必要时,应当对接受过程录音录像。第一百七十条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签名,并妥善保管。
    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
  • 被打应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受理,并进行调查;再追究违法行为人的行政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涉嫌犯罪的,则受害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报案,并可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来要求获得相应的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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