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积金贷款二套房认定

房屋买卖
2022-12-05 11:12: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即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首先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而且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认做为二套房。因此,一套房卖掉了,但如果还有房贷等,再买房的也依然会认定为二套房。


      法律依据: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


      第一条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 二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二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需要看借款人在购买第一套房时的购买方式:如是用商业贷款买的,并且正在按揭中,则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如是用公积金贷款买的,并且已经还完贷款,则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
    1.1倍,公积金贷款期限在5年及以内的个人贷款利率为
    2.75%,5年以上的个人贷款利率为
    3.25%。一套房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已经还清、一套房虽正在按揭中但使用商业贷款的,二套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