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抚养权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
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即夫妻之间可以私下协商,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
二是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第十五条: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第十六条: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