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是否拥有房产
继承权,需根据其是否丧偶、是否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综合判定。
如丧偶的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
继承人,享有去世公、婆,即
被继承人房产同等的继承权。
法律依据:
2021生效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