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跟我老公结婚了然后他出轨有了第三者我们结婚后他们在一起了3年期间小三还打了一次胎我可以告小三吗?那我可以提出小三赔偿我5万精神损失赔偿费合法吗?如果不给的话可以去第三者家里跟亲戚家里闹吗?

离婚赔偿
2022-12-05 11:48: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内出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但是不一定能得到赔偿,因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法定理由是过错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的,出轨不是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法定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一方仅有婚内出轨行为的,是不需要赔偿对方精神损失费的,凡是涉及到赔偿,必须是一方出现婚姻过错行为,而出轨并不是法定的婚姻过错行为,所以其配偶都不能要求出轨方给予自己精神损失费,但是如果之前夫妻间达成约定,即一方出轨就要支付另一方精神损失费,法院会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具体数额可以根据损害后果进行确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结婚33年,因老公出轨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女方一般不能得到精神损失费,因为单纯的出轨行为不是婚姻中的过错行为,男方无需给予女方赔偿。如果男方的出轨行为是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在外同居,那么男方就要给予女方精神损害赔偿,具体数额要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等具体情节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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