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拆迁房屋补偿费由谁发放

拆迁补偿
2022-12-05 11:5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拆迁房屋补偿费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发放,补偿包括房屋补偿费和房屋装修费、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费和奖励费、家电移机费和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房子拆迁补偿费归谁所有要视具体情况来定:
    1、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费由该房屋所在的户口人数一起分配,共同所有;
    2、私人房屋拆迁:拆迁补偿费有私人房屋的所有权人持有。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下面我将针对拆迁房屋补偿费由谁发放做简要分析:
    1、依照拆迁补偿协议中对支付时间的约定为准,在实际操作中,要看当地政府拆迁办的办事效率。
    2、拆迁补偿费是在征地过程中对住宅或者非住宅房屋的价值评估后对该房屋合法拆除并给予房屋产权所有人一定的补偿。
    3、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 的公平补偿。
    4、房屋征收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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