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我婚前贷款买一套房子,婚后想加配偶的名字,需要税费吗?

房屋产权
2022-12-05 12:08: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贷款房婚后可以加名字,但是一般要在清偿完贷款之后才可以。想要加名字到房屋所属房管局办理手续即可,夫妻间的过户,添加产权所有人是不收取税费的,只有一小部分手续费,具体数额各地方不同。对于婚前出首付婚后还贷款的房子,不管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谁的,还贷部分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要交税,将房屋加对方名字,即视为对对方的赠与,需要缴纳的税费有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登记费和工本费,但夫妻之间的房屋过户,不需要缴纳契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关于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现就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契税政策通知如下: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
  • 经过房屋拥有者的同意,是可以在两人婚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  首先很明确购房是婚前行为,所以该房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款部分为共同财产。所以这种情况下,给配偶加名字,确实要再收契税。”由于属婚前财产的产权证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个人单独所有的房产,部分产权份额转移给配偶,按转移登记(赠与)收取契税、交易手续费、合同印花税、印花税(权证)、房屋登记费。至于收费标准每个地方的房管部门要求不一样。其次加名字程序。如果能在还完贷款后再加名字,那手续就很简单走正常的加名过户手续就可以直接到当地的房管所办理,带上个人身份证,及其产权证,结婚证。如果短期内不打算还款,那么首先要到贷款银行开证明,表示银行同意增加配偶为产权共有人,其次再到房管所申请加名。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