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被告方,开庭需要做什么

刑事辩护
2022-12-05 13:3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告开庭需要带:被告本人的身份证、书面的答辩状、就案件争议所涉及的证据原件,如果被告委托诉讼律师开庭参加审理的,要准备好书面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律师要带律师自己的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人民法院应在审理前应当做的开庭准备包括: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在开庭时,应当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并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 关于公诉案件的开庭流程,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1、开庭: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等人员的名单;告知被告人享有的权利。
    2、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进入讯问与发问环节。
    3、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证据与质证,包括证人的出庭。
    4、法庭辩护阶段: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
    5、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6、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作出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