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考上大学父亲在完全有能力的情况下不给予学费与生活费,我是否可以起诉他

子女抚养
2022-12-05 14:1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大学生只要属于应被抚养的范围,且满足如下法定情形之一,即可起诉父亲增加生活费: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法律依据:大学生只要属于应被抚养的范围,且满足如下法定情形之一,即可起诉父亲增加生活费: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第五十九条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 父亲可以通过以下办法拒付孩子的大学费用:若子女已满十八周岁,且不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父亲有权拒绝支付大学费用。若子女不满十八周岁,或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当事人可据此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 大学生一般是不可以起诉父亲要求增加生活费的,因其已经超过了由监护人支付抚养费的年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