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刑事辩护
2022-12-05 14:20: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离婚要向法院出具起诉状、起诉的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以及收集到的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材料,法院审查材料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收到材料七日内受理立案。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去法院起诉需要的材料: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己方所述事实的证据,并按照对方的人数提交相应的副本;
    3、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己方身份的材料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起诉书的内容应该包括: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 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 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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