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是否有权利要求员工签署“员工个人信息处理权”的合同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05 14:5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员工与公司签的合同为准
  • 求职者应向用人单位披露用人单位下列信息:劳动者的姓名、年龄、工作情况、学历状况等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与职位无直接关系的个人信息属于隐私权所保护的范围,用人单位不得强行要求披露,否则就可能构成对劳动者的就业歧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 企业在签约过程中有不规范的行为有对于不涉及公司的隐私且对于对方有重要意义的信息应当披露却刻意隐瞒,还有恶意磋商的行为。企业在面对这些行为时,应当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条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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