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责任原则举证适用过错原则时,一般按照民事诉讼法“谁主张积极事实,谁承担举证责任”的原则,由原告对被告具有侵权行为、损害事实、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具有因果关系、主观过错这四个方面承担举证责任,缺一不可。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
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关联法条沿革信息国家法律1篇地方法规4篇案例246篇裁判4920194篇期刊8篇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