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需要户口本吗

2022-12-05 15:32: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不是一定需要提供户口本。例如,当事人协议离婚,且无法出具户口本的,可以向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根据其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向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
    但若当事人起诉离婚的,无需户口本,只要满足起诉条件,即可提起离婚诉讼。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 离婚不是必须要户口本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协议离婚,且无法出具户口本的,可以向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根据其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向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
    但若当事人起诉离婚的,无需户口本,只要满足起诉条件,即可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 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 离婚是应当提供户口本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财产权属证书、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如果无法提供户口本的,可以凭公安机关提供的户籍证明办理离婚手续。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