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上班期间驾驶公车办事,出现交通事故,当时到达目的地后,找了一个巷子口倒车时,后方突然来了一个电动车与其相撞,此后我积极处理现场!后来交警勘察了现场,保险公司也过来了勘察了现场!后来交警让我们先带伤者去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是有轻微外伤,腰部脊柱有滑脱!医生开了药!说先让伤者回家休养,开了一个星期的药,同时医生开了诊断证明,说一个星期后,如果疼痛加剧,再做进一步检查!请问律师,如果伤者住院,后续费用,由谁承担!还有下来的程序怎么办?我毕竟是打工者!谢谢!

2019-04-25 11:03: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的生活费,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规定进行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 车辆倒车事故划分责任很简单,如果倒车的时候,后方没有车辆或距离很远发生事故,应该是倒车的全部责任,如果后方车辆离倒车方很近,属于盲区,根本看不到,那倒车方也要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原因很简单,就是倒车的时候没有确定后方有没有障碍物就倒车,所以才发生事故,所以要承担主要责任,而后方车辆,停车的时候,没有与前方车辆保持安全车距,所以属于次要责任。
  • 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的交通事故,赔偿费用一般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员工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他人造成损害,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员工进行追偿。
    根据《侵权责任法》: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