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一般可以追偿。《民法典》规定的替代责任中,不论是用人单位的替代赔偿责任、个人用工替代赔偿责任、公共场所的替代赔偿责任等,作为赔偿责任的中间人承担了赔偿责任不论是人身
损害赔偿还是财产损害赔偿后,都可以依法向最终的
侵权责任人追偿。
但如果自己就是最终侵权人自然也不存在追偿的问题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