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欠款4000被起诉了怎么办,之前手机号换了

债务追讨
2022-12-05 16:4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款被起诉了,一定要积极应诉,并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能证实你主张的证据材料。债权人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向法院起诉,这是对方的权利。在债权人起诉后,若确实存在所被起诉的事实,对方的证据确实、充分,那么建议与对方调解,与对方协商考虑是否能少支付金额或给予还款宽限期。以免承担败诉的风险,还要额外支付诉讼费等费用。若对方起诉主张的事实不属实,证据也不真实、合法,双方无法调解,那么就只能积极应诉了。债务人需收集并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可证实自己主张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当事人要追回欠款,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的方式,当事人要提起诉讼,应当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当事人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追回欠款的,可以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还需要注意满足起诉的法定条件,即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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